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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载] 遏制幼儿园违规收费必须落实相应机制
cqdi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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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6 11:05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加为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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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幼儿园违规收费必须落实相应机制

“入园难、入园贵”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民生问题。1月4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对于违反规定的幼儿园,政府将不再核发收费许可证。虽然近年来发改委在教育收费检查中涉及幼儿园办学收费,但对幼儿园收费专门进行规范还是首次。该《办法》自发布后30日施行。(新京报1月5日)

三部委严禁幼儿园收取赞助费,让人们想起发改委发文取消择校费。在择校费被认定为违规收费之后的近三年时间中,各地不时曝出乱收择校费的新闻,去年,有调查显示,北京地区小升初的择校费,甚至飙升到了25万元。这不由让人们对这一《办法》的实施前景。三部委的《办法》措辞很严厉,但能否由此遏制幼儿园收取赞助费等违规乱收费,取决于三方面。

“入园难、入园贵”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民生问题。1月4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对于违反规定的幼儿园,政府将不再核发收费许可证。虽然近年来发改委在教育收费检查中涉及幼儿园办学收费,但对幼儿园收费专门进行规范还是首次。该《办法》自发布后30日施行。(新京报1月5日) 三部委严禁幼儿园收取赞助费,让人们想起发改委发文取消择校费。在择校费被认定为违规收费之后的近三年时间中,各地不时曝出乱收择校费的新闻,去年,有调查显示,北京地区小升初的择校费,甚至飙升到了25万元。这不由让人们对这一《办法》的实施前景。三部委的《办法》措辞很严厉,但能否由此遏制幼儿园传奇私服收取赞助费等违规乱收费,取决于三方面。 其一,政府投入是否到位。众所周知,择校费在一些地区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部门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不够,把收取择校费等费用作为政府投入教育的一种方式,还有地区政府部门和学校联手收取择校费。——把择校费变身为“捐资助学费”,要求学生将费用交到教育部门,再由教育部门和学校分成。如果政府部门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不到位,类似的事件必定在幼儿园收费中发生。 与义务教育不同,我国学前教育是整体教育的“短板”,三年学前教育普及率只有50%多,在这种情况下,学前教
其一,政府投入是否到位。众所周知,择校费在一些地区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部门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不够,把收取择校费等费用作为政府投入教育的一种方式,还有地区政府部门和学校联手收取择校费。——把择校费变身为“捐资助学费”,要求学生将费用交到教育部门,再由教育部门和学校分成。如果政府部门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不到位,类似的事件必定在幼儿园收费中发生。


与义务教育不同,我国学前教育是整体教育的“短板”,三年学前教育普及率只有50%多,在这种情况下,学前教育“奇货可居”,处于卖方市场。这可能催生“羊毛出在羊身上”的办学逻辑。需要注意的是,《办法》的描述,是“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那么,是不是这些费用不与入园挂钩,就可以收取呢?这似乎给收取类似费用留了一个口子。

其二,家长是否有权参与办学管理和监督。按照《办法》,幼儿园要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表面上看,这一操作方式,重视了家长的权益,做到收费的公开透明,但鉴于时常发生在教育领域的“被自愿”现象,仅有原则是不够的,而必须有将原则落地的机制。这就是要切实建立家长委员会,拥有参与收费定价听证、监督学校办学等权利。

在这次颁布的《办法》中,此前广受关注的幼儿园收费标准,并没有制订,而只是提出“对于各地是否要设立收费标准,以及如何制定,要求各地制定实施细则,细化落实各项政策。”如果收费标准不制订,没有建立幼儿园成本分摊的合理机制,民办幼儿园的收费还实行备案制,“入园贵”的问题难以避免。幼儿园可以取消所有赞助费等费用,实行“一费制”,定价就为一年10万,只要家长“自愿”,按照《办法》,这也是合法的。

其三,违规乱收费是否严厉问责。《办法》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幼儿园,政府将不再核发收费许可证。”如果能严格执行,确实会对幼儿园产生威慑力,可问题就在于这是不是会是“一纸空文”。教育问责不力的问题,已经由来以久,根源在于问责的政府部门,与违规收费的学校(园),形成了利益共同体(既包含物质利益,也包含各种荣誉),纵有家长举报,也很难启动调查、问责。不少问责是不了了之。
育“奇货可居”,处于卖方市场。这可能催生“羊毛出在羊身上”的办学逻辑。需要注意的是,《办法》的描述,是“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那么,是不是这些费用不与入园挂钩,就可以收取呢?这似乎给收取类似费用留了一个口子。 其二,家长是否有权参与办学管理和监督。按照《办法》,幼儿园要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传奇私服发布网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表面上看,这一操作方式,重视了家长的权益,做到收费的公开透明,但鉴于时常发生在教育领域的“被自愿”现象,仅有原则是不够的,而必须有将原则落地的机制。这就是要切实建立家长委员会,拥有参与收费定价听证、监督学校办学等权利。 在这次颁布的《办法》中,此前广受关注的幼儿园收费标准,并没有制订,而只是提出“对于各地是否要设立收费标准,以及如何制定,要求各地制定实施细则,细化落实各项政策。”如果收费标准不制订,没有建立幼儿园成本分摊的合理机制,民办幼儿园的收费还实行备案制,“入园贵”的问题难以避免。幼儿园可以取消所有赞助费等费用,实行“一费制”,定价就为一年10万,只要家长“自愿”,按照《办法》,这也是合法的。 其三,违规乱收费是否严厉问责。《办法》规定,“对于违反

在学前教育资源紧缺的当下,政府部门在问责违规收费的幼儿园时,势必还会顾忌是不是会影响幼儿的入园问题。因此,要根本治理幼儿园的违规收费、天价收费,还在于以政府主导为基本原则,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在此基础上,才能进一步核算幼儿园的办学成本,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摊机制,制订合理的收费标准,且在家长和社会的参与监督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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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强~~~~没的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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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兵汪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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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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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竹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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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得好啊 估计有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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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mag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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