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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分享] 罂粟情人
琶止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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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5 21:20 资料 短消息 加为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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罂粟情人

罂粟情人 风很冷,铅的天空中抖落一层层细碎如米粒的冰晶。这是入冬以来最冷的一天。但美云却不觉得冷。她骑着单车在夜的街道上飘着,心里反复回味着刚才那一幕。她觉得双颊滚汤,身子里面似燃着一团火,她觉得自己是在闪烁的霓虹灯的光幕中飞翔。她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每个月临来事儿的前的那几天,她总是处于一种极端渴望极度兴奋的状态中。
    而今夜,那种渴望的感觉犹甚。这是因为她刚陪老板陪客户喝了些酒,席间,她的同事、老板的司机小胖竟乘了酒意悄悄将一只温软肥厚的手放在了她的腿上。那一刻,美云的身体触电般抖了一下,下意识的偷眼看看众人,好在没人注意,于是便默认了那只胆大妄为的手,并让它在自己身上停留了几十秒钟,然后才有些不舍的把它悄悄拨开了。
    也就是从那一刻起,一股难以抑制的心颤开始在美云身体里激荡。她觉得身子软软的,倦怠而乏力,连话儿也懒的说了——“美云,怎么不说话了?”老板看看美云,关切的问:“是不是喝多了?”
    “没,没,不,可能是喝多了吧。”美云慌乱的回答着,起身去了洗手间。
    在洗手间磨蹭了良久,待美云出来时,宴席已经散了。司机小胖把老板和她送回公司。之后美云去拿单车。老板说:“路滑,让小胖送你吧。”说完自顾自上楼去了。
    之后小胖便把车开过来,从车窗里探手抓美云的胳膊,说:“上车吧,我送你。”出于本能,美云一把甩开小胖:“不,我自己走。”说完,又有些后悔,但还是独自蹬车走了。
    “我为什么不让他送呢?”美云想着那个高壮黑胖的司机,想着:“假若他要送我回来,那今夜肯定会发生些什么吧——发生就发生,妈的,管他呢!”美云不由暗骂一句,但却不清楚自己骂的究竟是自己的情人达士,还是假想中司机小胖那无辜的妻子!
    就这样糊思乱想着,美云抬一头,才惊觉骑过站了。于是掉转车把,又暗骂了声什么,穿过正义路,径向瓦儿胡同52号居民楼行来。这里是她和达士临时的家。只一间八平方米的小屋。是几个月前租来的。但此时却只剩了美云一人——达士在一个多月前负气出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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琶止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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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云停好车,把心定定,移步向四楼403房间走去。楼道里没有灯,很黑。美云有些怕,胆战心惊上了楼,在自己门前站定了,望着黑洞洞的窗口,心里隐隐有一种期盼,盼着门一开,灯突然亮了,达士突然跃过来给她一阵透不过气儿来的狂吻。但同时,她又想,还是永远也不要再见到那个人了吧。这么想着,她在门前呆愣了一瞬,才摸出钥匙,插进锁眼儿。
    门开了,室内一片漆黑,一种阴森寒凉的失落感顿时袭来。美云恨恨的一扯灯绳,灯亮了,灯绳却断在手中。“妈的,”她骂了一声,去看火炉,炉火已熄。于是只好拿电热气热上水,之后打开电热毯并打开了用来吹头发的电吹风,好让这房间多一丝暖意。她是一个有洁癖的女人,每天临睡前总要擦个澡。达士在的时候,她是从不必担心冷的。因为达士不但能使炉火旺盛、使室内温暖如春,而且总是一见她擦澡,就提前钻进被窝儿,用身体把里面暖热了,直待她赤条条冰凉而干净的钻进去——“其实达士挺知道疼人的!”这么一想、美云心里不禁生出几丝悔意。
    她开始念及达士们的好……好……好——好个屁!他有啥,除了善于在女人面前献殷勤外他还会个啥?他简直不算男人,整日吊儿郎当,吃了睡,睡了吃,眼睛总睁不开似的,再不然就是耍贫嘴,吹牛,翻些烂书,写些不着边际的烂字儿,他干过一点正经事没有,他想过干点正经事没有?他没有!
    美云想起了一个多月前那次争吵,想起了她们同居前后的种种。
    她们是在一年前相识的。那时她和达士同在一家文化传播公司干活儿。她负责编辑排版,小杨和另外几个女孩子负责打字,达士和其它一些不得志的作者则专门负责给出版商编撰书稿——达士思维开阔敏捷,每天能写万把字,而且字里行间偶尔还能来一半句俏皮话或惊人语。于是她和小杨不约而同的注意到了达士。达士似乎也注意到了她们,因为那时他总是肆无忌惮的跟小杨开些半俗不雅的玩笑。例如:我这人天生就是坏蛋,特大号儿的,而且是在盐罐子里腌了三年又在醋罐子里泡了四年的主儿,我是酸臭透顶了,不信你闻闻——说着,达士就会往小杨身边凑。小杨就笑,就推达士。达士就说:干嘛,甭推,推也没用,我这人特没出息,见着漂亮女人便走不动道儿,真的,我不骗你,咳,咳,你再推,再推我它妈明天就跟你领结婚证儿去。
    起初,美云一见达士跟小杨胡闹,就烦。她觉的达士这人太痞,简直答理不得,因此每每正襟危坐,一副淑女的样子,对他们的促狭装作视而不见。但随后,她逐渐发觉达士在跟小杨玩笑时,却常拿眼角瞟她,这才意识到达士其实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的,于是心动了……
    美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坠入情网。她只是觉的寂寞,觉的小杨不该在她面前如此张扬,这就像两只猫儿或狗儿争抢一枚无肉的骨头一样,一争,那骨头就显着重要了——美云就是想从小杨手中夺走达士。因争的急,所以她和达士之间几乎没有恋爱过程。而达士也的确不是个能正经谈情说爱的人。他满嘴都是顽话,从不正经说一个爱字。他说他的理想就是当个皇帝,三宫六院娶一大帮老婆。他说他谁也不爱,就爱自己各儿。他说说谎没劲,我本来就不是个东西我说我是好人,谁信啊……美云觉得达士挺玩儿世不恭的,但同时她又注意到尽管达士总是出言无状,做起事来却极其认真。比方说他可以写出条理清晰文字工整的稿子,可以亲自下厨炒几样儿色香味俱佳的小菜儿,可以不说一个爱字,却能让人感觉到他的关怀体贴……于是美云认为达士其实是个‘口非心是’的家伙,外表虽是一副放浪形骸,骨子里却有一分认真!
    小杨也发觉了达士骨子里那分认真,主动对达士发起了攻势。美云认为自己不能再犹豫,于是开始很有分寸的向达士靠拢……。
    达士对美云迅速做出了回应。那天他与小杨、美云一道吃饭,边吃边与小杨逗嘴:“小屁孩儿,我想取俩老婆你看成吗?一个是你,你小你做妾,美云大美云做妻,你说我一妻一妾多他妈幸福啊”——说着,双臂一展,一手来揽美云的腰,一手来勾小杨的脖子。小杨向边儿上一跳,杏眼一翻:“去你大爷的!”于是达士便做了痛苦状,揽了美云的腰肢,叹一声:“唉,看来我这人福薄啊,得,你这小妾我就不要了,从现在起你可就被我休了啊!”
    三个人不约而同的笑。美云与达士对个眼风儿,心中便有了一分默契。也就是在当天晚上,达士把美云抱上了床。于是,美云的生命里有了她的第三个男人。而年青漂亮的小杨,却在此后大病了一场,之后跟一位追她多年的渔贩子去了舟山。
    对于达士的选择,美云一直有些迷惑。因为她心里清楚,小杨是狂爱着达士的,而且小杨比她年青,漂亮。但达士为什么要放弃小杨而选择她呢?美云曾不止一次向达士问过这个问题。但达士却从不曾正面回答。
    他会说:“年青有什么好,我就喜欢老的,老的经验丰富,假如你不是二十六而是六十二那我会更爱你。”
    他会说:“漂亮又不能当饭吃,咱是农民的儿子,图就图个实惠,丑妻近地家中宝嘛。”
    他会说:“你烦不烦,你还不知道我么,我这人特封建,既然失身给你了,那我就抱定了从一而终的念头,即便你是个四处沾花惹草儿的女流氓,老子也跟定你了……”
    美云听了此类歪话,自然不悦。于是达士又来讨好:“嘿,嘿,你板着个脸干嘛,我就这臭嘴,说着玩儿的,您老人家不丑,不老,咱这是王八看绿豆,对上眼儿了。咱这叫缘份,情人眼里出‘鸡屎’,真的,我瞧你挺舒服的,当然就选择你了。”
    对于达士的这种解释,美云仍不能满意。于是达士叹一声:“唉,这臭娘们儿,我跟你说实话吧,我就图你温柔,聪明,不像小杨那样乍乍乎乎,锋芒太露,十足一个缺心眼子,这下您老人家该明满意了吧?”
    这话美云听着受用。她觉得自己的确比小杨聪明。因为她只是稍微用了一点手段,就把达士搞到手了——她认为小杨是不智的,至少没有摸透男人的心思,不懂欲擒故纵的道理,不知道一个女人要想抓住一个男人,最重要的就是要把握好那种半推半就,半开半合,半明半暗的火候——她认为小杨吃亏就吃亏在太张扬太主动上了……。
    但傻人有傻福。小杨丢了芝麻却捡了个西瓜——小杨跟的那个渔贩子多有钱啊!而达士却是个吊儿郎当的闲汉!
    与达士相处一段时间后,美云渐渐发觉达士其实是个全没上进心的男人。他整天除了吹牛耍贫逗人发笑之外,就是埋头翻他的破书,写他的无聊文字。他从不考虑现实,从不想如何多赚点钱使日子过的更好。他只会说钱那玩艺儿咱不缺,有的是,全在脑子里装着呢,跟了我是你运气,你就等着享福吧。
    等,等到什么时候,眼前的日子怎么过,还有将来,将来有了孩子怎么办,难道也让孩子跟着挤在这不足八平米的小屋中么?美云心里起急,决定辞掉文化公司的工作,重新找个挣钱多的活儿。
    达士支持了美云。他说:“树挪死人挪活,人是猴儿变的,就爱往高里爬,你去试试吧,反正我挣的这俩钱儿也够咱们吃饭的。”
    美云开始在社会上奔波,结果半年下来,一连换地三五份工作却没挣到一分钱。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偏偏达士这时也跟出版商恼了,因为出版商要改动他的文字,而他却执意不肯,三把两把撕碎自己的文稿,跟出版商彻底翻脸——至此,她们的日子开始一日日走向窘迫。
    面对这种现状,美云忧心如焚。但达士却不以为意。他说:“急啥呢,不就钱嘛,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儿,瞎猫还有逮住死耗子的时候呢,我给咱写小说吧,没事儿,我这两把刷子还够用,甭急,车到山前必有路,柳暗光明又是一个艳阳天儿。”
    艳阳天儿似乎来了,美云终于找到一份看来能赚大钱的工作——为某画报社拉广告赞助。美云听该刊物的部门经理说,干这一行最不济一年也能提成三五万的。于是上了心,终日起早贪黑四处奔泊,每每拖着一身疲惫和失望回家。还好,达士是个知疼知暖的男人,虽然这半年里她没挣到一分钱,但达士从没怪她。仍是每天做好饭菜等她回家,为她捶背揉肩什么的。但美云却不觉着这是一种幸福。因为在外四处拉广告的这段时间里,她见识了许多公司老板以及官僚政客。她发觉那是一群有事业心且极具魄力又极其努力的男人——他们与达干的懒散、贫嘴滑舌、不思进取完全不同,他们是另一种人。
    美云拿那些人与达士做了比较。她发现达士与那些成功男人相比,简直就是个不谙世事的孩子。她发觉那些成功男人无不积极,主动,对生活有着一种令人叹服的掠夺欲和占有欲;她发觉他们睿智,成熟,深藏不露并对未来充满信心。而达士就不同,达士虽风趣幽默又富有灵性,但却从没把自己的才华用在有用的地方。他不关心现实,他一直活在梦里,他懒散,只知道对女人用温情,只知道洗衣做饭或在床上的无尽无休的放肆着过盛的精力——美云宁愿达士是另外一种人,宁愿他投入到生活中去开创一番事业,宁愿颠倒过来由她去关心他,伺候他,去支持他成为一个为家庭为业事不遗余力奋斗的男人。
    在接触了另外一种男人之后,美云开始劝达士经商赚钱,过一种更像样儿的生活。但达士的外在虽是一副懒散随意,骨子里却有一种牛拖不动的倔强。他拒绝经商,他说咱中国并不缺少商人,有我不多没我不少的事儿我凑那热闹干嘛,得,你还是让我安安份份写字儿吧,咱诺大一个中国,数千年文明,结果至今拿不到诺贝尔文学奖,你说我再不拿,谁拿?这可是关系到咱十几亿中国人脸面的大事儿,我它妈虽是匹夫,但我也总得爱国吧?
    爱国,屁,纯脆是扯淡!美云再无心情听达士信口开河,她注重的是现实,她最清楚眼前的日子不好混,知道没钱就没法风风光光的结婚,更养不起儿子,她想:假如他再这样固执下去,那只有一条路——分手。
    想到分手,美云内心是极其矛盾的。因为达士并不是个坏人,他只是太不看中现实,太不看重金钱了。
    在一种极其矛盾的心态中,美云想起了小杨。她想:小杨也许是不傻的,即便傻,也是傻对了;她想:当初我若也傻点儿,此刻倒霉的,多半就不是我,而是小杨了吧……
    最终,美云暗暗咬了咬牙,决定与达士一刀两断。但怎么开这个口呢?左思右想之后,美云决定用暗示的方法让达士明白她的意思。
    “达士,你想跟我结婚吗?”
    “想,特想让你给我生个王八犊子。”
    “我也许生不出来。”
    “你丫又不是骡子。”
    “要是呢?”
    “那咱就抱养一个,也省得我每天卖那么大力气,都说你们女人生孩子不容易,我们男人给你们造孩子就容易么,那得耗费多少大卡的热量和汗水……咱就抱养一个吧,划算。”
    “可我现在还不想结婚,我想等到三十以后。”
    “晚点就晚点,反正咱现在睡的也是一张床,跟结婚没啥两样,不就少张开屁股略嫌硬些的结婚证么。”
    美云无奈,只好搬出自己的家人。她说:“我姐也不同意咱俩的婚事。”
    “你姐什么东西,告儿你姐,她若敢阻止咱俩的好事儿,没老婆了,我就天天操她了。”
    “我姐才不稀罕你呢!”
    “我也不稀罕她不是。”
    “我妈也不同意咱们在一起。”
    “我又没娶你妈,她管得着吗?”
    “我真的不想嫁那么远,你家在农村,那儿交通不便,再说,嫁那么远我连个同学朋友也没有,我不想去你家。”
    “没事儿,我倒插门儿,嫁你家总成了吧?”
    “我家地儿窄,没那么多房子。”
    “好说,唱出墙头记,把你爹妈轰了出去……总之无所谓,只要能跟你在一起,你就是让我勒死你爹你妈,我都没意见!”
    “你有句人话没有!”美云急了。
    “不是说着玩儿的么,看你不开心,我这不也是想逗你乐乐吗?”
    “那这样儿吧,你别写字了,你经商,经商我就嫁给你。”
    达士从一开始便已明白美云的心思,知道她想要的是一份现实生活,知道她是嫌他穷了,要分手。但他却一直克制着,总想用歪话和柔情打消她的念头。而且就算分手,他觉得也应该是让他先提出来。因为他觉得被美云这样一个女人蹬了实在太丢面子。但美云这样一步步紧逼,终于使他明白不分手是不可能了。于是把眼一瞪:“说来说去,不就它妈一个钱字吗!你当我没有,老子现在手头儿就有二百万,老子不把它拿出来,就是想看看你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怎么着,想要钱是吧,那好,你丫嫁钱去呀!”
    美云觉着受了侮辱,也恼了:“你有八百万老娘也不稀罕,老娘就是讨厌你,见了你就恶心——就是不愿跟你在一起!”
    “那拜拜吧您呗!”达士面现一个诡异的笑容,乐呵呵甩身,走了。
    一走,就是一个多月杳无音讯。
    电热器中的水滚了。美云恍恍惚惚中把水倒入盆中,兑了冷水。之后开始脱衣服。
    在抹去衣服的那一瞬间,她再次想起了达士。想起此前每每这个时刻,达士总是率先钻进被窝,然后再用那火热的身体把她暖热。于是,一缕悔意再次自心头泛起——她想他,也恨他。
    她恨他说走就走,全不念一点旧情,她恨他一走月余,连个电话也不肯打来。她想:他肯定是恨死我了,妈的,恨吧,这能怪我吗——想着这些,美云瑟瑟抖着钻进被窝儿,紧紧裹住了身子,但还是冷、冷、一种透骨的冷、孤寂的、空虚的,缺乏温存与爱抚的冷,无爱的冷,冰寒彻骨的寒意,渴盼肉体燃烧的绝望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一个人走了,说走就走了!“妈的,”美云暗骂了一声,咬咬牙——她想忘掉达士,却忘不掉,于是只好去回忆更遥远的过去——她的第一个情人:
    第一个,又黑又壮,就像司机小胖那样儿,不,比小胖肌肉更结实,看着是那么健康,像头小牛犊子。可惜那时还小,正读高中,没什么经验,就在那么一个黄昏,是春日,天气很好,风很柔和,还有蟋蟀的微吟,真美,那种感觉真美,心慌慌的,突突的跳,谈着理想,谈着将来的伟大抱负,夜渐渐来了,寒意袭来,就相拥在一起,那胸膛,哦,是那么宽厚,还有那陌生的让人心颤的气息,后来回学校,校门紧闭,就在校外柴堆里过夜,他要那个,闭上了眼睛,那么紧张,身子发抖,迷茫,不清楚自己是怎么了,全无经验,不敢动,找不对地方,他那东西流血了,进不去,后来,后来,两个人抱在一起,哭了一场……
    还有第二个,长脸,细高挑儿,家里给介绍的,他是那么旺盛,多半服了性药,整夜整夜的不倒,疼,第一次真正做成女人,好疼,下面流了很多血,胀胀的,不好意思去厕所,怕被人看见了,跟做贼似的——那时在教书,师生同一个厕所,为人师表,让学生知道了多不好意思,妈的,那个浑逑,赖上我了——我跟本就没想跟他结婚,他骗了我,他在广州打工,他说他能帮我找个好工作,我怎么就信了他了,妈的,反正我也没吃亏,玩玩嘛,谁说女人就不能玩儿男人了?这是谁规定的,都啥年代了,我就是想玩儿男人又怎么了?他们都觉得我好,觉的我像个淑女,但一上了床,又无不希望我是个荡妇,妈的,男人虚伪透顶,明明是想操你,却非要说爱你——达士就不同,他从不说一个爱字,他第一次搂住我,从后边,他说他寂寞了,他说两个寂寞合在一起,就是充实。他说人活着就是为了一份充实,然后他把我抱上床,我没反抗。但他脱我的衣服时我却不肯,妈的,我是有意吊他的胃口,嘻嘻,他是那么慌张,不敢看我的身体,原以为他是个坏蛋,十足的色鬼,原来是个嘴把式,后来知道他是严肃的,他也许从来就没有爱过我,他一向吝啬说爱,他说他这一生只爱过一个女人,燕子——燕子气他,说另一个男人是她的歪锐福润的,他生了气,跑来了这个城市,妈的,什么爱不爱的,反正我是第一个占有了他,让他明白了什么是女人,让他所喜欢的纯洁见鬼去吧,女人若纯洁,那还会有人类吗?我说燕子肯定也是个荡妇,他恼了,上边和下边同样愤怒,那次他凶狠而又不顾一切,发疯似的干,不过平时还好,他是艺术的,总想创新,没学会爬就想跑,我不配合他,我觉的那样就好,我喜欢传统,就是那种女下男上的模式,被压着,亲吻,抚摸,拥抱,我觉的我脏,不肯他的头向下边去,手就很好,那物儿更好,有灵性的,摩擦、冲撞、紧紧贴在一起,搞艺术的人有千般不好,但做爱却是一绝,真不知道他那脑子是怎么长的,总能想出些让人发笑的歪词儿,什么夹缝里求生存啦,前进中的问题靠前进解决啦,深刻理解‘裆中央’精神啦,还有、还有云破月来花弄影,旋转抽升,拨云见日,声东击西什么的——妈的,他若是早认识我几年,他绝对不会喜欢上那么多清水白菜一样纯真无知的少女,操,我就纳闷儿,为什么他就从不对那些小女生动歪心呢?他喜欢她们什么,她们又能给他什么,能给他肌肤之亲么,他会要么?对女人的态度,他是暧昧的,他不同于别的男人,小杨赖在他那儿不肯走,有好几个晚上,这我都知道,但他就是不碰她,他怕什么?妈的,不可理喻,我若是个男人,肯定会坏很多女人。因为我知道女人喜欢这样,女人生来就是为了给男人坏的——他也坏,妈的,他说他只跟坏女人才坏,他肯定是瞧不起我了,他讲最脏的话,说最黄的故事,男人黑亮的胴体,洋人若有若无淡淡的金毛儿,他只要一讲到黑壮的男人或白的耀眼一身若有若无金毛儿的洋人,我就受不住了,我叫,我咬他的肩,吸进他的舌头,纠缠在一起,腰向前挺,绷紧身子,大口喘吸,骂,嚎叫……
    不知不觉间,美云又想到达士身上去了。她受不住了,抚摸着自己,觉得乳房渐渐温暖胀硬,喘吸,扭动……脑海中腾起一道银白光柱,她想她是在飞,飞,飞,但飞到哪儿去呢?
    瞬间的疯狂之后,是短暂的疲惫,下边的粘湿恰便似此刻的心情。她叹息一声,觉着无聊,觉着心上有一个洞,空空空空的。她睡不着,但又不想再想达士。于是烦躁不安穿上衣服,开门,向一楼去。
    一楼有个信箱。美云想也许会有同学或朋友给她来信吧?此刻,她极想收到一两封来信,极想有个人能跟她说说话儿。
    信箱里果然有信。就着一楼一个窗口透出的灯光,美云隐约看出那封信是寄给她的。
    信来自湖南醴陵。美云一看就皱起了眉。因为她知道这信肯定是一个被达士吹捧的犹若天人的女人——小马儿寄来的。
    美云虽然没见过小马,但却听达士多次提到过她,此外还有晶晶、燕子、心兰、瑛儿、峰儿、冬莲等女孩儿,都是耳熟能详的。因为达士有种恶习,偏爱讲自己从前的风流韵事,但美云听了,却从不向深里恼,因为她从不担心达士会与他的那些野情儿发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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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达士上床之前,美云也曾认为达士是个无行浪子。但最终她却发觉达士竟是个守身如玉的处男——那是第一夜,达士从背后拥住了她,那正是她所期盼的。那天她特想,她觉得随便是谁,只要是个健康强壮的男人,只要有胆量,敢狠狠干她,她都会给他。但那天达士却急出了一身汗——他把她抱上床,一道道解除了她身上的防线,之后却别过脸去不敢看她的裸体。他是背过身去脱下自己的上衣的,他求她闭上眼睛,之后才赤条条躺在了她的身边——那一刻,他再没了往日那种流氓痞气,害羞的跟个少年似的,低声问:“你会不会,会就教教我。”
    “平时你不是挺坏的吗?”
    “那都是表面功夫,真正的坏我还没学过。”
    “我不信。”
    “不信你摸,”达士递过自己的上衣:“你摸,我吓出了一身汗,衣服都湿透了。”美云一摸,衬衣果然跟水洗了一般。于是嘻嘻一笑,说:“你这几十年,真是白活了。”
    “所以我才下定决心,排除万难,无论如何也得找个女人试一把。”
    “那为什么不选择小杨。”
    “人还一个孩子,我好意思作孽吗?”
    “跟我就不是作孽了?”美云心生不快,要穿衣服。
    “不是那意思,我是看你温柔,成熟,更有女人味儿,都这样了,还生什么气,你就当你是勇于献身的英雄烈士,你就当你是救苦救难普渡众生的观音菩萨,成全哥们儿一回吧,就一回,真的,下不为例还不成么!”
    “你当我是什么人了?”美云又气又笑。她做梦也没想到天下竟会有这样的男人。但这男人却真实的在她身边。且正用一种诚实而又肯定的目光注视着她。她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你会不会,会就教教我。”他的目光中多了一股热烈。
    “会一点,不太懂”。
    “别谦虚,能者为师嘛……”
    ……
    第一夜,美云欲火焚身,但达士却做不成男人的事儿——他太慌,或者说他心里其实就没有太多冲动……后来,美云才知道他是在跟一个叫燕子的女孩子赌气,他是在强迫自己学坏!
    达士是个很难学坏的男人,在随后的日子里,他体验到了做男人的快乐,同时也产生了一种负疚心理。外在的他虽玩世不恭,底里的他却严肃认真——和美云同居的第三天,他说他要去江城看看燕子,他说他要给自己的从前一个交待……他说你放心,既然睡了你了,我就对你一生负责……
    美云没拦他,随他去了。达士果然说话算话,去江城对自己从前的感情做了个交待,之后便断绝了从前那种幼稚的风流心肠,承担起了一个做丈夫的责任。但美云却不喜欢达士这样。她认为这是一种惰性,她认为自从达士与她在一起后,便以最迅捷的速度由一棵树褪变成一根柔软的藤了!
    美云拿着那封湖南来信犹豫着。她想打开来看,想知道信里究竟写了些什么。她一手捏信封,一手执一把精致的小剪刀,手微微有些抖。她并不是担心达士会怪她私开他的信件。达士曾无数次宣称自己是个没有秘密没有隐私的人,任嘛事儿都敢抖喽到光天化日之下——她是担心信里会有什么不好的消息!
    美云轻咬口唇,再次看看信封上字样儿——“美云女士收”。她想:开吧,这信也许是达士托小马写给我的。他也许再不想理我了,所以才托另一个女人给我个回音——想到这一层,心中一阵微酸。
    信果然是小马写给美云的,很长。
    美云:
    您好,我是小马,达士的朋友。
    你们的情况他都对我讲了。作为女人,我觉的你与他分手的决定是对的。他的确不是个称职的丈夫,但他并不坏,只是太懒散随意太不看重那分平淡现实生活了。所以,我代他请你原谅他的这次出走。
    他是个非常任性的人。他要走谁也拦不住。而且他这次走的太远了,也许此刻已浪漫的远离了这个世界。
    他是一个月前来这里的。他说男人不能常跟女人在一起,不然一辈子甭想有出息!看的出,他情绪非常低落——他说没有危险和刺激的生活实在乏味。因此他想驾一叶扁舟经由湘江去看看大海。这简直是件决无可能的事,但谁又能阻止的住这样一个天性喜欢与危险结伴同行的浪子呢?
    他这十几年几乎从没停止过流浪。我想也许他只在你身边才静静的停留了一段较长的时间吧?说不清他在想什么,他自己也说不清这些。他只说他从不属于任何一个人,甚至不属于自己。他说他这一生注定是一场永恒的漂泊。也许正因为如此,他对异性才一直持一种欣赏的态度吧?但你却不同,你居然有能力将一颗浪子的心留了这么久,真的很羡慕你呢?
    这也许是缘吧?
    他对自己的这次远行也全无把握。那天我为他送行时,他在江边采了很多野花递我。他说:“往水里扔吧,让花儿追着我走。”说着他跳上了船,看我将花儿散入水中。他笑了。也哭了。我想他也许是把那些鲜花当作为他送行的女子了。如果是这样,那些花儿当中,肯定有一朵是你吧——他是浪漫的,有时浪漫的过了头!
    他多半是不想再回来了,即便回来,我们也很难再见到他。因为临行那天他说:“你把那钱给大伙儿分分吧,反正我也用不着……”
    他有许多钱,确切的说是二百万。是三年前放我这里的。他的这笔钱肯定来路不正。但作为朋友,我坚信他不会做伤天害理勾当。当然我也有疑问。为了消除我的顾虑,三年前他曾说过,他说:“这些钱你就放心收着吧,想花多少花多少,没事儿,真是捡来的,真是黑道朋友黑吃黑,贩毒火并,结果双方人物都死绝了,赶巧被我遇上,捡了回来,放心用——这种钱不用白不用。”
    他说的应该是真的。他一直在东游西荡,遇上的意外事件肯定会比我们这些凡俗人物多的多。但他的这笔钱,三年中我一分没动。我生活在小山村里,一般情况下花不到太多的钱。再说我教书的工资和先生在外打工的钱已足够打点一份平凡幸福的生活了。
    真正需要钱的,也许是你。听说你很想办家服装公司。另外他的好友燕子和晶晶也需要钱。听说燕子大学刚毕业,今后结婚买房肯定是笔大开销;晶晶正在读研,开支也不会少。这些达士都考虑到了。照他的意思,送一百万由你支配,三十万送燕子套房。三十万赞助晶晶读书,另外四十万算我女儿将来的求学费用。
    我的女儿自然要由我们夫妇养活,所以我拒绝了达士的好意。但他执意坚持要有所表示,大伙儿都是朋友,我不好推辞,再说谁又能不喜欢钱呢?于是我同意留下十万以备女儿将来不时之需。剩下的三十万,我准备寄给达士的父母。我注意到,达士在这笔钱的分配问题上没有考虑到他的双亲,照他们说法是家里不缺钱。这也许是真的吧?他实在有些纨绔,不像个穷人家的孩子。但既为人子,总要讲些孝道的。所以我劝他还是考虑一下自己的双亲。他说:“你看着办吧”。
    属于燕子和晶晶的那部分她们已经领走了。她们带了自己的身份证和达士的照片,而我这里也有达士临行前放下的她们的照片。她们在我这儿住了一天。达士真的很有眼光,两个女孩儿绝对天下一等一的尤物儿!相信见到你时,小马也会眼前一亮的吧。哦,对了,临行前她们每人抽出了三万,说是托我代转达士的父母。两个女孩子儿真是冰雪心肠,难怪达士会那么喜欢她们呢。
    此外就是你应得的那部分。不知道什么原因,达士的相册里居然没你的照片。他说让你来时带上他的一些书稿就成了。另外,烦劳你途经江城时去燕子和晶晶处取达士的两篇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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琶止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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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是《零》,一为《雪梦》。
    他说这是他最得意的两篇习作,让我替他做最后的修改润色。修改润色说不上,但我却很想一睹为快呢——这件事我已告之晶晶和燕子,她们答应主动与你联系。
    别不多说了,因为情况特殊,就不恭喜你发财了吧。
    2000年岁未
    小马。
    美云的心激烈的嘭嘭跳动,一时间大脑中一片空白。她不知道这封信是真是假,不知道达士这时是不是还活着。她只是感到一种深深深深的茫然。
    恰这时,呼机响了,嘀嘀嘀嘀叫个不停,似乎不把机子呼炸就不罢休。美云颇不耐烦的拿起一看:
    “8734118”,是个陌生号码。
    “谁呢,深更半夜,谁会给我打电话呢?莫非是达士?”这么糊思乱想着,美云下了楼,找了个公用电话打过去。
    通了,说话的是个甜甜的女音:“是达士大哥嘛?”对方问。
    美去说:“不是,你找他有事嘛?”
    “你是美云吧?”
    “是。”
    “嘻嘻,你好,我是新新,达士的朋友,你让达士听一下电话好吗?”
    “他不在,有事跟我说吧。”
    “也没什么事,我就是想告诉达士一声,那些钱我最近还不上他,让他在等等。”
    “钱,什么钱?”
    “借的钱啊,前些时我家里有事,急等钱用,达士大哥就借给了我七千,当时说好很快还的,可最近钱不凑手,只好等到以后了。”
    “不会吧,我们也很穷,哪来那么多钱借你?”美云心里满是迷惑,她从来没想到达士一直以来是跟她装穷的。她忽然发觉自己实在是有些搞不懂达士了。
    “嘻嘻,”电话那头一声脆笑:“那就更该谢谢你们了。达士大哥真是个好人,嫂子好福气呢。”
    “好什么好!”美云没好气的说了一句,心情愈发烦躁,便不想再说下去,随便敷衍两句,便把电话挂了。
    一夜没有好睡,脑子乱乱的,想了很多,始终理不出个头绪。美云不知道那一百万是不是真的?她有些不敢相信,但小马的信,以及那个叫新新的女孩儿打来的电话,又使的她不得不信。“唉,假如真有一百万,那该多好啊,就不必整天过这种苦日子了。也不会跟他吵了!可是有嘛?有为什么不早说,为什么要瞒着我?妈的,什么人啊,连自己的老婆都瞒着——有,一定有,看他平时那副懒散样子,看他一说到钱时那副不屑一顾的神气,应该有,但愿有吧,真有就好了……
    便这样胡思乱想着过了一夜,第二天便感觉头脑昏沉,身子发软,连班也不想上了。再说假如真有那一百万的话,还上班干嘛?这么想着,美云给单位打了个电话,找个理由,说是身体不舒服,要歇几天。恰好公司这几天也没什么事,老板欣然同意。
    其后,美云就开始琢磨该不该去一趟湖南醴陵。这一想,才发觉家里竟再没达士半点东西。因为自达士出走之后,美云一气之下,早把达士那些衣服什么的都处理了。便连达士那些视若生命的字纸,也都被她当作废品卖了——还别说,达士写的那些烂字儿还真不少!论斤称,每斤一毛,仅达士的那些小说手稿,美云就卖了三块钱!可现在到好,达士的东西都扔了,甚至连达士的照片都撕了烧了,又拿什么做凭证去向小马领那一百万呢——无凭无据的,人小马能认她吗?这么想着,美云不免一阵心急,暗自后悔起自己此前把事做的太绝……
    “怎么办,怎么办,该怎么办呢?”美去心急如焚,急的在小屋里团团乱转。
    正急着,邮差来了,送来两封特快专递。是燕子的晶晶寄来的。
    燕子的信很短,字迹娟秀,只一句话:“过江城时来找我。电话:73496734。”
    晶晶的信略长:“嫂子,早就听达士说起过你,过江城时给我打个电话,我和燕子去车站接你。顺便请你给小马捎去些东西,那次我们去的急,忘了带了。就是达士放在这里的几篇小说。想必这些小马都跟你说了吧?哦,对了,去车站接你时,我和燕子会撑一把蓝色太阳伞,手执一束鲜花……记着啊,临来前给我们打电话,告诉我们车次和到站时间。电话:73691517”
    读罢那两封信,美云已然确信那一百万无疑是有的。因为她从燕子那封简短的来信中已隐隐觉察到一丝妒意,因为她知道燕子曾经是达士最心爱的女孩儿……这么一想,再不犹豫,急匆匆冲到楼下,招手换了辆车,径奔火车站行去。
    车票买好,美去开始给燕子和晶晶打电话。她先接通了晶晶,但一连过了两分多钟,都没人接。
    于是又拨叫燕子。
    通了,对面一个淡淡的声音,问:“找谁?”
    美去说:“找燕子,她在嘛,我是美云。”
    “哦,我就是燕子,你来吧。”说到这里,电话突然就断了,再怎么打,也打不过去。气的美云直骂:“奶奶的,我去,我怎么去,怎么找你……”
    这般骂着,又给晶晶打。这次通了,对面一个欢快活泼的声音,开口就问:“是美云吧?猜就是你,嫂子你好,什么时候来,早就想看看你了。几点的车?”
    美云跟晶晶说了到站车次和时间,然后又问:“你那儿有达士的照片吗?”
    “有啊,好多呢,我和燕子都有。”
    “那能给我几张吗?”
    “怎么,你没有吗?”
    “没有,我们在一起时一直没时间,也就没有照。”
    “不会吧,不可能吧,怎么会呢?”
    “是真的,他那人不喜欢照相。”
    “嘻嘻,不是你跟他生气,把照片都撕了或烧了吧?不可能一张也没有啊!”
    “是没有,真的没有。”
    “那达士的小说你那里不会也没有吧?”
    “也没,不,不,有啊,只是不知放哪儿去了。”
    “嘻嘻,你若什么也没有,怎么去湖南找小马呢,她又凭什么确认你和达士的关系?”
    “有的,我有,我有……”美云一阵心急,额上出了细汗,知道越说嘛烦越大,随便敷衍几句,便把电话挂了。
    一天后,车到江城。正下着雨。雨加雪,空气潮湿寒凉。美云随了人流走出车站,眼前一亮,随即在万千人流中看到两位婷婷玉女。凭直觉,她断定那肯定就是燕子和晶晶,再说此前她也在达士的相册中见过这两个女生,多多少少总算有些印象。
    美云迎了那两个女生走过去。两个女生共撑了一把蓝色雨伞,也向她这边望过来。那的确是两个美人儿胚子。不过美的不同。
    一个身材挺拔,柳腰长腿,略长的脸上勃勃一股朝气——那必然是晶晶。因为此前美云就听达士说过,晶晶活泼好动,喜欢运动,不但是校百米栏亚军,而且少年时还参加过国家急讯队。
    另一个美的则相当沉静,淡淡的,静静的,仿若一支幽兰,默默开在空谷。那必是燕子无疑了……
    美去站到了她们面前:“你好,我是美云。”
    “你好,早就听说过你,今天才见到,嫂子真漂亮呢!”晶晶主动迎上来,显的极是热情。
    但燕子却无言,只是淡淡的点头,淡淡的一笑,神色间透出一种优雅,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宁静。她一直就是这样一个女生,就算和再亲近的人在一起,她也很少说话的。
    美云看看燕子,看看她手中捧着的那束鲜花。花是被二个半透明的琥珀色花瓶装着的,点点滴滴带着雨水,很鲜。美云问:“是燕子吧,常听达士说起你呢?”
    “是嘛?”燕子又是一笑,然后说:“走吧,到我那儿坐坐,住上两天。”
    “不了,我这次出来,没向领导请假,还要急着赶回去呢。哦,对了,达士的书稿带来了嘛?另外还有他的照片,你们若有,也请给我一两张。”
    “你没有嘛?”燕子问。
    “没,我和他没照过相的。一直忙,没时间。”美云说了一句小小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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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吧?”燕子望望她,之后把花儿递给晶晶,低头打开坤包拉链,取出达士的小说手稿和照片递过来——照片只有一半,中间已被剪刀裁开,只有一只眼睛,半个鼻子,半张嘴巴——美去一看就愣了:“这,怎么半张啊才?”她问。
    燕子无言。
    晶晶却笑道:“嘻嘻,嫂子是这样儿,另外半张在我这儿呢。我们也没别的意思。你看,我往后还要读研,燕子呢,正面临结婚,买房——嫂子,好嫂子,您看您能不能帮我们赞助点儿啊?”
    “那不行,你们不是已每人已经有了三十万了,还要,你们,你们,”一时气急,美云反到不知说什么好了。
    “不给就算了,走,那咱们走,”晶晶一拉燕子,做出要走架式。这下美云可就慌了。因为这时她身边全没有任何达士的东西,她怕就这样儿去醴陵,小马多半是不认她的。于是美云急了,一咬牙,拦下她们:“别走,等等,你们说吧,要多少?”
    “嘻嘻,”晶晶笑道:“也不多要,我和燕子一人三十万,剩下的四十万全归你还不行嘛?”
    “不行,绝对不行,”美云急了:“大不了我不要了,都是你们的还不行嘛,你们自己去小马那儿吧!”
    “真不要了?”晶晶笑问。
    “不要了。”美去负气说道。
    “那好。这个给你吧,”晶晶说着,把装了鲜花的花瓶递过来,又道:“那这个给你吧,这是达士让我们转交给你的!”
    美云气急,接过来,一把向地上掷去。啪地一声脆响,花瓶碎成纷纷碎片儿,花瓣飘零,一掬淡灰淡白的灰儿亦随之四散开来,被风一吹,被雨一浇,瞬间消没了踪迹——美云怔住了,一种不详之感突自心头泛起。
    “这?”美云呆呆的,只说出一个字。
    “他的骨灰!”晶晶回答,神色间忽然多了一种庄肃。
    “他,他死了,不可能,不可能的?”美云一连说了几声不可能,鼻子一酸,眼泪就下来了。她难过,一来是突闻达士的死迅,二来也是因为晶晶和燕子的刁难。
    美云这一落泪,一直不说话的燕子似乎有些不忍了。她拉了一把晶晶,她说:“算了,少要点吧,她也不容易,咱们每人就向她要十五万吧?”
    “行,”晶晶爽快的点点头,反过来劝美云:“嫂子,算了,人死如灯灭,难过也没用,有了钱,别的都好说,男人还不好找,满世界都是……”说着,递过达士的书稿和照片,同时递过一张借据,让美云签名。并道:“咱们就先小人后君子,签个字吧,算是你向我和燕子借了三十万……”
    美云再不愿跟她们多话,随手在那张借据上签下了自己名字和钱数。之后把纸笔往地上一丢,愤然向车站售票口走去。心里话了:妈的,一张借据管个屁用,只要老娘把钱拿到手,你们就休想从我这儿拿走一个子儿……”
    这么想着,踏上赶往湖南的列车。
    车行一日,到了株洲,天色已晚,住了一夜,第二日转乘中巴,向醴陵赶去。
    醴陵多山地丘陵。山是小山,也就几百米高的样子。但却很多,一座连着一座,绵延不尽,就像雨后大地上拱出的一个个大蘑菇。
    山间多白水环绕,亮亮的,如蛇样盘旋曲伸,自上而下,流经层层梯田,下边就是山谷,谷中一头头安祥如哲人的水牛……
    小马的家就在这种群山环绕的一个小山村中。赶好是个星期天,小马没去学校。她见着了美云,先是一愣,之后说:“先进屋吧,累了吧?”说着打来一盆热水,又说:“先烫个脚吧,这边气候潮湿,烫个脚有好处……”
    美云心头一热,连忙说:“谢谢,小马你真好,怪不得达士从前总说你好呢。”
    “是嘛?他那人就是这毛病,总在女孩子面前夸另一些女孩儿的好——她也跟我夸过你和燕子、晶晶呢。”
    “她们,哼!”美云一想起燕子和晶晶就来气,不由一声冷哼,讲起自己在江城的遭遇……
    小马听罢就笑了。说:“不会吧,她们肯定是跟你开玩笑的。她们决不会是那种人,不然达士又怎么会当她们是好朋友呢?哦,对了,说不定这事就是达士在暗中捣鬼,故意让她们那么做的呢!”
    “他,他还活着?”美云先是一喜,忽又心生愤怒,恼道:“谁管他,死了才好呢,落个清静!”
    小马无言,只是淡淡一笑。
    于是美云又问:“他真的还活着,你能肯定?”
    “我相信他还活着,像他那种人,少说也有八百条病,又怎么会死呢?”说到这里,小马顿了顿,又道:“肯定是这样的,说不定他现在就在江城,就在晶晶和燕子她们那儿呢。”
    “你怎么知道?”
    “因为照理说你是不该来这里的。哦,忘了说,本来你一来,我就想问你的。你不是说不来了么,不是说让我把钱给你汇到江城燕子她们那儿嘛?”
    “我什么时候那么说了?”美云不由心头一紧。
    “前天啊。前天晶晶和燕子打来电话,说你到了江城,不准备过来了,让我把那笔钱寄到她们那儿,由她们代转你。”
    “你就信了?”
    “信了。她们是达士最要好的朋友。我相信达士,自然也就信的过她们了。”
    “那你寄了?“
    “寄了。昨天才寄出去的。”
    “唉,你呀!”美云急的一跺脚,转身就走。
    小马拦她:“美云,美云,你别急啊,没事的,她们不是你想象中的那种女孩儿,这一点我可以保正……”
    “唉,她们要真象你说的那样就好了,但她们不是!”
    “是与不是往后就知道了,急也没用,反正也是来了,就在这儿玩几天吧。先生不在家,我一个人也闷呢,就当是陪我说说话儿吧。”
    “不了,我还是走吧,我呆不下去。”
    “那也要等到明天。今天是不行了,这里不比城市,每天就一趟进城的车,想走你也走不了呢。”
    美云无奈,意乱心烦住了下来,一夜辗转反侧,也没睡好.第二日一大早,匆匆踏上北归列车.几十个小时后,终于赶到江城.一下火车,就急着给晶晶和燕子打电话,问她们究竟是什么意思?两个女孩儿的回答大同小异,都说是想拿到属于自己的那十五万.美云满心是火,但又不敢发作,生怕闹掰了,自己一分也拿不到,只好忍气吞生,改问她们见没见过达士,达士是不是还活着?
    晶晶的回答是:“不知道。”
    燕子则反问她:“达士是你的男人,你怎么反到问起我来了?”
    美云被噎得哑口无言,一气之下把电话挂了.之后找家旅社住下来.
    她只能住下,因为燕子和晶晶说钱还没到,至少还要等两三天。万般无奈之下,美云也就只好等了。就这样,一连在江城住了三天。头两天,心里虽烦,但想着那笔即将到手的巨款,心里便凭添几分底气,也就敢花钱,把江城那条着名的商业街以及几处名胜古迹转了个遍,出门时带的钱也就花个差不多了.这才心生悔意,想到那笔钱若到不了手,便是回程车票怕也买不起。于是急了,开始一个一个电话给燕子和晶晶打过去。但却没人接,急得美云直跺脚,直骂老娘。
    这样一直熬到天黑,燕子才打来个电话,说是钱到了,让她来取,并告给她地址。美云一听这话,心花怒放,甚至连旅馆内的东西也没取,就急匆匆叫辆车,赶到燕子单位的宿舍公寓。晶晶也在那儿。她和燕子都是面色红润,一头细汗,胸脯一起一伏的,好像刚刚卖了很大力气.她们也的确卖了力气。在她们面前,摆着一个很大很大的包裹,看样子份量头儿不小!是她们刚从邮局弄回来,又抬到楼上的。
    “这是什么?” 美云一看那包裹,不由愣了。
    “钱啊。”晶晶回答.
    “不是汇款吗?”美云不解?
    “汇款,一百万,那得多少汇费,这钱你出啊?”晶晶白了美云一眼。
    美云便在心中暗骂:“妈的,守财奴,这么多钱若邮丢了咋办?”这么想着,包裹拆开,一连解去三层外包装,才看到里边一摞一摞捆扎的非常结实的书。再往里,才是钱,百元一张的老头票,足足一百叠——一看到那钱,美云心跳加速,眼睛放光,呼吸也不在均匀:“这,这么多钱啊,这么多,这,那,怎……”美云语无伦次,声音有些发抖。
    随后,燕子就抛给美云个暗绿色手提袋,说是:“自觉点,看着拿吧。”
    美云南就开始点钱。一五,一十,十五,二十的数着,一连数了七十叠,置入手提袋中——七十万,七十万啊,是我的,难道真就是我的了么?”她兴奋的想欢呼大叫,同时又有些难以置信,感觉里就像做梦一样!
    恰也就是这时,晶晶忽然一声冷笑:“哼哼,你这人也太贪了吧?”
    “贪,我怎么贪了?不是说好的嘛,我七十万,你们两个每人十五万。”
    “没错,是这么说的,但你用了我们一个手提袋,就不算钱了?”
    “切,一个手提袋能值几个钱?”
    “手提袋当然不值钱,但它装的是巨款,意义和价值也就不同了。再说啦,我和燕子把这么重的东西从邮局弄来,又抬到楼上,多累呀!你多少也该给我们点辛苦费呀,是吧?”
    “这也算理由,这你们也要钱?”美云瞪眼。
    “当然算了。不过你不给也没关系。”燕子注视着美云:“你走啊,走吧,我们绝不拦你。不过你一出门,我们就跟在你身后,我们逢人就喊,说你包里提着七十万现金,让小偷千万别偷你的,千万别打你的歪主意。”
    “你,你——”美云恼羞成怒,破口大骂:“妈的,臭……说吧,要多少,你们想要多少,老娘给你们还不成嘛!”
    “三万吧,不过你不乐意给我们也不免强你,你随便”晶晶一脸的灿笑。
    “妈的,老娘给,给你们,老娘——”美云再不多言,甩下三万,夺门而去。到了街上,气仍未消,仍旧“守财奴,格郎台,高老头儿,‘心如桃李,艳若蛇蝎’的骂个不止,竟连打车也忘了,只顾了生气和恨骂!
    正骂着,晶晶忽又追了上来,急呼;“美云,美云,等等……”
    美云愤然回头:“干啥,你还想干啥?”
    “不干啥,嘻嘻,这个忘了给你了,信,达士让转交给你的。”
    “他,他真的还活着?”
    “你很想让他死嘛?”
    “他在哪里,告诉我,他在哪里?”
    “不清楚,他没说,他两天前就走了,可能是回去了吧。你还是自己看信吧。路上小心点儿,别生我和燕子的气啊,都一样的,谁能不喜欢钱啊……”说着,晶晶挥个手,笑着跑开了。
    气笛长鸣,火车起动,终于踏上回家的列车。列车上,美云呆呆坐着,思绪万千,内心里满是挣扎矛盾。达士的信她已看过了。
    看了不只一次。
    是这样写的:
    美云:
    想你了。
    你呢,想我嘛?
    离家这一个多月,才知道没有你的滋味是多么的孤独煎熬。特别是当我面对生死,独自一人在湘江上漂流的时候,更是想你,很想很想。
    我是从湘江一路东行,进入大海的。一路上坏了三条木筏,触了多次礁,无数次与死神擦肩而过,终于进入大海。海是无边无际的,四顾茫茫,波峰浪涌,让人不由自主感知了生命的渺小和微不足道,不知不觉间生出无尽的孤独困惑……于是就更想你了,迫切的想,想回家,回到你的身边。于是就在心中暗暗发誓,只要你肯,这一辈子就跟你安安生生过下去了……
    可是你让我失望了。非常失望。我是乘渡轮逆江而上,经由长江口来到江城的。我到江城的第二天,你也到了江城。当时我正在晶晶和燕子她们那里。她们去车站接你,我也去了,就躲在万千人丛之中。当时本想跟你开个玩笑的,才弄了一个花瓶儿,假称里边是我的骨灰,哪知你却把它摔碎在了地上。那一刻,我心灰意冷,就没出来见你,认着你去了醴陵……
    而当此际,当你打开这封信时,想必钱已经拿到手了吧?可是对不起,我想问你一句,对你来说,是那笔钱重要呢,还是我更重要?如果是钱重要,那钱就是你的了,我将永远离开。如果是我重要,就请你看到这封信后,立即把钱丢出车窗。
    我只能这么做,只能在这两者之间让你任选其一。或者钱,或者我。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知道我在你心中的份量。另外,此前一直没跟你提起过那笔钱,也是因为我想你爱的是我这个人,而不是其它!当然,我也知道钱是好东西。但在金钱与感情之间,我宁愿选择感情。感情是无价的,是私有的,而金钱却是公共财产,只要有能力,任何人都能挣到手,迟早而已。
    总之我没把钱太当回事儿,也没想过要动用那笔银子。因为我是一个男人,我不想不劳而获,我坚信凭我的能力,总能讨来一份生活——不是自己份内所得,花来对我来说是一种耻辱。这也就是我一直不动那笔钱的原因。
    另外,还要告诉你,燕子和晶晶其实并没打算要那笔钱,她们原是打算把那笔钱悉数捐给灾区以及失学儿童的。这让我对她们了一层敬意。
    而你却让我失望了。真的,我承认我们的日子目前还不富裕,但只要你给我时间,我总能给你,给我们挣来一份好生活的。请相信我好嘛,请把那笔钱立即丢出车窗好嘛?
    好了,再没别的可说的了,你自己看着办吧。我只能让你在这两者之间任选其一!
    一路颠簸,旅途劳顿,注意多喝水啊。
    达士
    2000年X月X日
    一封信,美云翻来覆去看了多遍,终是难以做出决定。让她放弃那笔钱是绝对不可能的。她需要它。她觉得只要有了钱,她就可以和达士过上好日子。比如可以开个服装公司,赚取的钞票,比如可以一起去旅游,去看海,去风风光光活一回,而更重要的是,只要有了钱,达士也就可以解放出来,可以一门心思去写他的字了——这有什么不好,钱有什么不好?美云觉得达士简直就是个浑蛋。但若真不丢那笔钱,真要分手咋办?妈的,分就分,怕啥,男人还不有的是。但像他那样的男人,恐怕就不好找了吧?这么一想,美云又有些犹豫了。因为她知道,外在的达士虽一惯信口开河,但内里,却一向是言出无回,板上钉钉的。她知道达士这次绝不是说着玩的。她知道只要自己把这笔钱带回去,达士多半就会永远的离开她……
    妈的,妈的,美云不断的暗骂,不断的咬牙。她恨透了达士,恨透了他的不通情理。但在有些事上,她还真是拗不过他的。所以她只有妥协,只能利用女人特有的柔情温婉巧妙的来对付他。于是美云便想:“看来这次只好和他周旋到底了。怕啥,就不信他能离的开我。他肯定是极想极想我了。他是离不开我的。只要一见了我,他肯定就狼了,就什么也不顾了。妈的,对,我就粘住他了,用疯狂,用柔情,用……我要让他想离也离不开,要让他感觉到我的好,做的时候,我会浪叫,会含他,咬他,会……这么想着,心就顶到了嗓子眼,呼吸再不能均匀!
    但旋即,她又觉得这样也不妥。因为她忽然想到,也许达士一见了那钱,立即就会翻脸——该怎么办呢,怎么办呢?
    哦,真是笨死了,嘻嘻,干嘛非要让他见到那笔钱?把它存起来,我就说扔了,他又如何能知道?嘻嘻,对,不让他知道也就是了,哈哈,他那种人,还不好骗,一骗一个准儿,我以前也没少骗他啊,可他一点都不知道。我就是想让他当王八,想偷汉子,他也不会知道的——他傻,所有的男人都是傻瓜……
    就这样糊思乱想着,下了火车,打个车向家的方向赶去。临到家门口时,有个工商银行。美云叫停车。停下了,心里却又有些怯,怕一下子拎了那么多钱进银行,会让人怀疑这笔钱来路不正,或是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盯上了,那就惨了!这么一想,就怕了,慌慌张张逃离银行门口,一路小跑着向家奔来。
    她咬了咬牙,最终决定不瞒着达士。瞒啥,他就不喜欢钱嘛?他肯定也喜欢。美云长嘘口气,在楼前一个小卖部前站定了。她要买烟,给达士带回家一条好烟。达士是个烟鬼,吸的很凶,平日里每天都要吸个三两包的。但从前没钱,只能吸劣质纸烟。而且为吸烟的事,美云也没少唠叨他。但如今不必了,不是想吸嘛,那就吸好了……
    “老板,给拿条烟。”美云站在小卖部前。
    “要啥样儿的?”卖烟老头看了看美云。
    “都啥样儿的?”
    “这个,三十五,那个五十,这个最贵,批发价九十五……”
    “就拿五十的吧,来一条。”美云一摸口袋,才发觉零钱不够了。于是取出一张老头票儿,递过去。那是她临上火车前从那批巨款中抽出来的,当时抽出五张,以备不时之需。
    老头把钱接过来,在手里抖了抖,又对着阳光照了照,然后取出一个小型验钞机,照了半天,之后又递还美云:“小姐,麻烦你换一张儿。”
    美云心里就是一紧,随即换了一张,但那老人却又还给了她!
    “假的,”老人说。
    “假的?假的?假的!”忽然间一阵天旋地转,美云跌跌撞撞,发疯似的向家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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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小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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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jian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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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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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ngxu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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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感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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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金咣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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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你顶,人还是厚道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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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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