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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载] 十年砍柴:闲看水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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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土难安身夷邦求立命

黯然销魂者,惟别而已。对古代中国人而言,最痛苦的离别并非亲友情人之别,而是告别了父母之邦,生养之地,远去异国他乡,而且可能一别便是永诀。

其实在春秋战国时期,在天下共主周天子这一名义的元首之下,列国之间的人才流动是很频繁的,也没有所谓背叛故国的说法。只要不是去夏就夷,而是在华夏文化的大体系下,去哪个国家都行。如商鞅离开迫害他的魏国,去了秦国,用变法奠定了地处西北黄土高原的秦国称霸群雄的基础;后期的李斯从楚国来到秦国,摆脱了“厕中之鼠”的命运,去作“仓中之鼠”,一直做到相国。连孔子都说:“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这话说得再明白不过了,只要受住你心中的“道”,不要抛弃自己的理想,离开动乱、不安宁的国家,选择那些幸福的乐土,是完全正当而明智的。

在中华大地分成若干个独立的政治单元,各诸侯国之间相互进行人才竞争的时期,能人可以代价而沽,且有较大的选择自由,东方不亮西方亮。而江山一统后,天下英雄都进了皇帝的袖兜里面,你只能老老实实做忠臣,即家奴义仆,皇帝因为没有竞争,而是做垄断性买卖,他给你的价格就比较随意了,因而怀才不遇的人就比较多了。“不才明主弃”以后怎么办,要么就如柳永在放荡中麻醉自己,要么就像黄巢那样,找个机会反他娘的一把。

庾信淹留北地,作《哀江南赋》,哀叹的不是离开故土,而是离开了江南的文化家园,如果北地完全汉化,完成以夏变夷了,庾信没准还会说:“此间乐,不思蜀”了。李陵之所以连累了司马迁,连后来许多读书人都不原谅他,因为他去的不仅是被发左衽的胡地,而且是与大汉朝处于交战状态的敌国匈奴。

皇家可以负你,而你不能负皇家。这是历代皇家加上一些忠实的愤青们逐年锻造得越来越牢固的混账理论,你要是违背这一理论就是汉奸,“狗不嫌家贫,子不嫌母丑”理所当然,我的朋友五岳散人写过一篇文章《我们不是小孩有也不是狗》对这一千百年看似天经地义的说法狠狠驳斥了一番。连两千年前的孟子时代,都能认识到,君王视百姓为草芥,百姓便可视君王为寇雠。当齐王问孟子,大伙儿一起攻打纣王,是不是臣弑君。孟子的回答是那样的干脆:“我只听说过杀了一个叫纣的老匹夫,没听说谁杀了君王。”如此反动的言论,难怪使千年后的叫花子皇帝朱元璋读了,依然气得吹胡子瞪眼睛,并说要是这老头活在我大明朝,早就将他砍头了。伟大的中华文明越来越发展的结果是,皇帝不但要占有你的身子,而且必须占有你的灵魂。虽桀纣之君,你必须视之如尧舜,对他要无限忠诚无限热爱。

这种说法,到了宋代由一班吹鼓手包装后重新上市,显得更有理论权威了。因此自宋以后,坦然“走异路,去异地,去寻找别样的人们”,是需要勇气的。好在《水浒》中的李俊、童威、童猛自小就是杀人放火的不安分人物,他们飘然出洋,心理的负担可能要小得多。

有人说《水浒》后五十回非施耐庵的手笔,是别人的狗尾续貂,但就算是续写,我认为比高鄂续写《红楼》高明多了。李俊等人的命运的安排就是非常精彩的情节。在即将遭遇鸟尽弓藏之命运时:

“且说李俊三人竟来寻见费保四个,不负前约,七人都在榆柳庄上议定了,尽将家私打造船只,从太仓港乘驾出海,自投华外国去了,后来为暹罗国之主。童威、费保等都做了化外官职,自取其乐,另霸海滨,这是李俊的后话。诗曰

知几君子事,明哲迈夷伦。

重结义中义,更全身外身。

浔水舟无系,榆庄柳又新。

谁知天海阔,别有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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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人的选择,不但和傻乎乎上套的宋江、卢俊义、吴用、李逵相比,不知高明了多少,即使比逍遥快活的燕青、云游天下的公孙胜、假戏真做而出家的武松,更明智也更有价值。

揭丄阳岭上,过一辈子谋财害命的地霸生活,非李俊、童威、童猛真心所愿,他们和宋江、吴用等人一样,是有着比较高远的政治追求,所以他们也和宋江一样,竭力结交天下的英豪,以备不时之需。当李俊从李立的屠刀下救下了宋江后,他们认为凭自己的名望和实力,还不足以成事,必须依靠一棵更大的树。这棵树现在找到了,就是名满黑白两道的宋押司宋三郎大哥。为此,他们在宋江和戴宗即将被处斩时,及时出手相救,赌了一把,积累了后来上梁山的资本。但他们这种行为和晁盖的报恩、李逵的愚忠不太一样,他们不如说是种及时的投机。当梁山诸人在江州城里劫了法场以后,逃到江边,被滚滚的大江挡住,正在束手无策时,李俊和童氏兄弟、张氏兄弟及时出现来接应,这是大旱降甘霖之举。当张顺说:“今日我们正要杀入江州,要劫牢救哥哥,不想仁兄已有好汉们救出,来到这里。”这是张顺、李俊他们为了表忠心的矫情之语,这些开酒店、划渡船、贩私盐、操纵渔市的“揭丄阳派”人物,太明白生意之道,不会轻易做亏本的买卖。让他们单独去劫法场,没这个能力只能白白送死,因此他们不冒这个险。当宋江被救出来后,他们当然要及时出力,好参与分一瓢羹。以宋江之谋,对这些小伎俩自然心知肚明,但都是彼此心照不宣的事情,将来的路还很长,兄弟们还得互相照顾。

因而,就如我在上文所说的那样,虽然宋江结识“揭丄阳派”人物早于戴宗、李逵,但“揭丄阳派”从来就是有着独立立场清醒认识的一个小集团,宋江的大哥权威不能真正影响其心灵。因此对梁山的扩大、发展到招安,他们都有着独立的判断。所以,战袍未解,又被派出去征讨方腊,他们预料到此去凶多吉少。当李俊在太湖中遇见干他们当年相同买卖的费保四人时,一见如故。费保还特意问起了张顺,李俊回答说:“张顺是我弟兄,亦做同班水军头领,现在江阴地面,收捕贼人。改日同他来,却和你们相会。”此时,李俊不但在为自己,也在为他的“揭丄阳派”兄弟寻找退路。而费保的一席话,说到李俊的心坎上:

“小弟虽是个愚卤匹夫,曾闻聪明人道:‘世事有成必有败,为人有兴必有衰’哥哥在梁山泊,勋业至今,已经数十余载,更兼百战百胜。去破辽国时,不曾损折了一个兄弟;今番收方腊,眼见挫动锐气,天数不久。为何小弟不愿为官?为因世情不好。有日太平之后,一个个必然来侵害你性命。自古道:‘太平本是将军定,不许将军见太平。’此言极妙!今我四人,既已结义了,哥哥三人,何不趁此气数未尽之时,寻个了身达命之处,对付些钱财,打了一只大船,聚集几人水手,江海内寻个净办处安身,以终天年,岂不美哉!”

作者借太湖水贼之口,道出了千古王朝更替,都未曾改变的历史规律,即不论才与不才,在这个世上生存都是第一要务,如何生存也是最大的学问,无论是功臣还是草民概莫能外。李俊听这番话后大喜而拜:“仁兄,重蒙教导,指引愚迷,十分全美。”“容待收伏方腊后,李俊引两个兄弟,径来相投,万望带挈。是必贤弟们先准备下这条门路。若负今日之言,天实厌之,非为男子也。”不但费保,包括李俊,实际上已经看到了征讨方腊的非正义性,自己当年反朝廷,招安后一去攻打当年的同盟军,那么他们失去了天下人的道义支持。当年在梁山自诩“替天行道”,方腊干着同样的事情,难道不是“替天行道”?此时,在朝廷心中,他们依然是反贼,在百姓中,他们是叛徒。他们违背了江湖的“大义”,那么他们也就丧失了支撑这个集团的最后一根柱子。

特别是张顺丧身于涌金门,张横病故在途中后,更坚决了他们及时而退的决心,因此李俊诈称得病,骗过了宋江。然后三人汇合太湖群雄,扬帆出洋,开辟了另一番新天地。燕青对卢俊义,戴宗对宋江,还有放不下的主仆情结,而李俊以合伙人平等的心态对待宋江,因此没必要给他说实话。——当年看到和你合伙买卖有赚头,就把全部资本注入你那里,现在看在这样下去就会血本无归了,那不如及时撤资,另找合伙人去海外发展。燕青的生存之道和当年范蠡一样,放弃了自己当初的追求,作陶朱公那样的富翁,但我想他们即使有豪宅美妇,晚年想起青春年华的烽火岁月,到底意难平。而李俊他们则不然,视野更开阔,在海外实现了自己的抱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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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从唐宋开始,中国人虽然熟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已经明白。天下之外,更有天下。唐之强盛让外夷艳羡不已,因此迫不得已是不会去海外发展的。元朝灭亡后,从明代开始,随着航海技术的发展,像番薯、棉花等传入了中土,人们对海外有了更多的认识。当故乡成为“危邦”、“乱邦”时,去国怀乡是他们自然的选择。金庸的武侠小说里,也塑造了两个李俊式的人物,就是明初远走西域的张无忌和明末漂流到南洋的袁承志。

正如宋江、吴用这些聪明人没有彻底参悟透彻,而李俊、费保这些粗人却能做出正确选择一样。读书人往往有故国之心理负担、明君之痴迷幻想,他们要么屈身去迎合皇家的取用标准,要么不得以隐居于山林。而福建、广丄东、浙江等沿海的百姓,既没有那些个幻想,又有现实的生存压力,他们于是纷纷去了南洋。

可此时中央王朝的态度和以英王为代表的欧洲君主截然相反。明清的皇帝,采取了严酷的禁海政策,片帆不能出海。你想呀,煌煌天朝,富有四海,老百姓却活不下去只能到海外去讨生活,朝廷多没有面子呀,因此对下南洋的偷渡客,必须严加打击。当这些人在海外遭受委屈时,想让“天朝”为子民们撑腰,可如乾隆这样的“明君”都认为,那些天朝弃民,自己叛离祖宗社稷,到外面受人欺负,那是活该!就像一个老爷子一样,自己不把身边的子孙当人,还以“父母在,不远游”等歪理将子孙绑在身边,连人家走出家庭到外面寻找做人资格的机会都不给。而来到新大陆的欧洲人,虽然许多也是遭受宗教迫害,对旧欧洲失望的难民,但人家国王不阻挡,甚至还提供方便。因此,欧洲人才能开万顷碧波,把他们的文化,输送到全球。人家国王至少给臣民用脚投票的权利。

孔子那个时代,至少还有“浮槎于海”的自由,宋代以后,特别是明清,百姓有这个自由吗?只有到了清末,国门被别人打开了,在惶恐与惊奇中,中国人开始被动地大批“浮于海”,王朝想拦已经拦不住了,因为满清已经快完蛋了,日益失去了对臣民的控制力。

没有用手投票的权利可悲,可连用脚投票的权利都没有,岂不更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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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胜的标本作用

梁山集团中有几个著名的宗教人物,如鲁智深、武松和公孙胜。鲁智深死前终于参透了佛法,修成正果;武松断臂后,去六合寺出家,假行者变成了真行者。这两个佛门弟子在大部分时间内非真和尚、真行者,无非是为避祸借佛门一用而已。

公孙胜从一开始就是个道士,征方腊后又回蓟州当了职业道士,但和鲁智深、武松这些亲手杀人的和尚比,他都算不上一个真正的宗教人物,而是穿着道袍的黑社会联络员。他除了会炼丹、打坐,会一些飞沙走石、呼风唤雨的法术外,似乎看不出他有何种宗教的修为。因为宗教最重要的是信仰,而一清何尝有过信仰?

一清先生是梁山水泊事业的元老之一。晁盖和吴用、三阮、刘唐正在商量如何做生辰纲那桩大买卖时,公孙胜这位云游道士自己上了晁天王家门,告知官兵押送生辰纲经过该地的消息,和吴用见晁盖的目的一模一样。这两位智谋人物不约而同想到了依附晁盖这样的地方黑恶实力,正是中国自古以来落魄书生、江湖术士的一贯做法。自己信息灵通、头脑活泛,却没有做老大的胆量与魄力,必依人成事。

公孙胜从上梁山开始,就是仅仅作为排名于吴用之下的谋士、用巫术退敌的道士而存在,从来就没有尝试过用道教或别的什么形而上的东西团结广大梁山将士,武装这些强盗的头脑。

中国历史上凡是搞得动静比较大的造反,大多有些神秘的宗教在起作用。汉代以前,中国大多地区还只存在万物有灵的多神教。大泽乡的陈、吴学狐狸叫“陈胜王”实在是太低级,到了东汉末年,佛教传入中国已有时日,中国的本土宗教道教也开始兴起,这时候造反的流民立即利用这一新兴事物动员、组织群众。“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张角等人首先是以精神领袖的面目出现,控制了相当多的信徒后,才将精神领袖与军事领袖的角色合而为一,向大汉王朝发难。

后来中国历代的老百姓造反,几乎都采用这种模式。只是号召信徒们的神、佛名称不同而已。从张天师到摩尼佛,到弥勒佛,直到太平天国从西洋贩来的上帝和耶稣。而历经千年,这些把戏的内核却一点没变。

而宗教对梁山人的心灵来说,几乎不起什么作用,这大概是因为梁山人一开始造反的路径和历朝大规模的造反不一样的原因。历朝历代凡是大规模的造反,其事先的宗教准备工作做得非常充分。必将先有一个宗教人物长期在民间秘密传教,制造各种舆论,宣传自己的神迹,一点点扩大信徒群。张角在社会矛盾日益尖锐的汉末,首先打着治病救人的幌子出现,等一旦拥有三十六方的教徒,匹夫振臂一呼,完全可以使朝廷震动。元末也是彭和尚、韩山童利用波斯传来的摩尼教,扩大影响,而黄河挑出一只眼睛的石人,无非是因势利导,利用黄河工地民工聚集,事先安排的一幕戏准时出演而已。太平天国起事之前,拜上帝教的准备活动更为漫长。无论从理论还是舆论、骨干、基本群众、地域选择,都经过反复的考虑调查,最后在紫荆山起事,立即如滚滚洪流席卷大地。

梁山集团和上述这些造反来说,简直就是一场临时凑在一起的械斗而已。首先他的两任领导都不是宗教领袖,甚至没有任何的宗教情怀。宋江只会死扣从儒家借过来的“忠义”二字,加上传统的权谋术。晁盖整个儿就是个没有长远目光的莽夫。最初起事仅仅为了财富,事败后不得已上了梁山,合并了王伦,但接下来怎样干,谁也没谱。梁山在滚雪球似的发展中,队伍的壮大、训练、整合从来就没有一定之规。小偷、小商小贩、落难的贵族、倒霉的军官、不安分的小官吏,通过各种途径来到梁山,他们没有共同的精神领袖,没有共同遵循的铁的纪律、没有对某种神或教义的内心信仰,完全为活命、为利益而聚。为利而聚,必然容易为利而散,这样的队伍的战斗力是非常有限的。因此我们看到他们在几次偷袭中成功了,但在大规模的运动战中吃尽了苦头。

宋江接手这个集团后,他除了要养活他们外,最大的问题就是用什么凝聚他们。梁山上一帮流浪汉,除了快乐的喝酒吃肉,快乐地杀人放火,实在没有什么让他们敬畏的。李逵这样的人,效忠公明哥哥,因为宋公明哥哥能给他银子,能带着他去打仗,满足其杀人欲望,对所谓的忠义,他能理解什么?在忠义堂前,他还时不时奚落这位哥哥,就像在村前打谷场兄弟间的斗嘴一样。更甭说让他有某种信仰和敬畏呢。他的信仰就是“遇鬼杀鬼,遇人杀人。”宋江本身的先天不足不能使他克服梁山一盘散沙的缺陷,他看到了这样的部队没有拼死打下去的牺牲精神,搞不好一场策反就分崩离析了。还不如趁着股票还没有套牢,找个好时机抛出去算了。这也是小吏的精明之处。

而有着宗教信仰的集团往往有种视死如归的气概,使敌人不敢小觑。湘军攻进天王府后,死守天王府的太平军将士集体举火自焚,这样的精神才是造反者和当权者拚杀的最大资本。历史上是否宋江征伐过方腊,已无定论。但方腊确实是在浙南起事的,而且方腊部众多是明教教徒,——外人说他们“吃菜事魔”,因而也叫他们“魔教”。宋江部征辽、田虎、王庆都无一伤亡,惟独南征方腊,十亡七八,是否因为方腊部有宗教的凝聚力。方腊的皇叔,弟弟、女儿、丞相、尚书,不是惨烈战死就是自杀。《水浒》中写道:“按宋鉴所载,斩杀方腊蛮兵二万余级。”这仅仅是守护方腊老巢帮源洞的将士。我们设想一下,如果梁山集团不是被招安,真的让宋兵攻破城寨,宋江的手下有方腊手下这种忠诚么?

连本身是道士的公孙胜都没有什么信仰,还能苛求梁山人用信仰团结起来么?公孙胜是一个标本,正说明梁山人物除了一味的杀人放火外,没有集体的宗教信仰,因此没办法打造目标一致、敢于献身的无敌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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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到朝廷,无可冲出的罗网

小时候看连环画,最喜欢中国神话中著名的三个叛逆:孙悟空、哪吒、沉香。这三个叛逆的形象暗合了半大小子刚刚步入青春期的躁动、对父母老师们的不满以及对个人英雄主义的崇拜。

大凡叛逆者,总循着这样的造反之路:先是对家庭家族的权威的挑战,然后是对政权的挑战。在家国同构的中国,叛逆者第一次造反往往是反抗父母、家族的权威,逆子容易从贼,而求忠臣必入孝子之门,这种“忠孝”的孪生关系反映了几千年王朝权威与家族权威的同质性。

悟空是石头蹦出来的猴子,据说是日月孕育出来的,也许是朝廷某位大员的私生子,所以他是没家的野孩子,没有家族权威的羁绊,他的童年就是顽劣生事的童年。学得七十二变诸般本领后,那么造反的矛头首先对准的就是更大的家——神仙世界的统治者,他大闹龙宫和天宫,去阎罗殿将自己除名,表明他原本是一个彻底的自由身,无论最高统治者玉帝也罢,还是手握生死的阎王也罢,种种的权威都该打倒。

而哪吒出生在一个贵族家庭,父母都是有身份的人,他的叛逆之路更艰难,更不为世所容。他从挑战父权开始,进而挑战王权。直至以剔骨还父、寄身莲藕的决绝,清算和父母最后一点“债务关系”。

对于沉香而言,反抗家族和反抗朝廷更是一回事,因为他是玉帝的女儿下凡与民间男子媾合生出来的私生子。他是高贵家族的弃儿,他的母亲因犯了天条被他的玉皇联合舅舅杨戬压在华山下面。他的“劈山救母”其实隐含了他回归体制内的因子,他反抗家族、反抗天庭就是为了救出生他的母亲,为了尽孝,和佛家传说中的目莲一样。

无论是野孩子悟空,还是私生子沉香,抑或是主动和高贵门第决裂的哪吒,最后我们都看到了他们的归宿:回归体制内,当年的叛逆少年修成正果,成长为父母和朝廷都倚重的忠臣孝子。当他们被招安后,最大的贡献是去围剿那些和他们当年一样的叛逆者,如哪吒奉命去捉拿不听话的孙猴子;猴子被唐僧从五指山下救出来后,就以杀他当初的同道者——诸多妖魔鬼怪为第一要务。

这是中国所有叛逆者的宿命,也是中华文化的悲哀。在中国,社会结构中家族与朝廷这两端巨大,而在家与朝之间,民间社会的空间极小。甚至可以说,中国人只能生活在两大权威的阴影下:家庭和朝廷,二者之外,你无处可逃。而且这两种权威互相强化与维护。父母教儿子,最崇高的使命是“精忠报国”,作朝廷之忠臣,而统治者喜欢“孝治天下”,不肖之子是没有作“忠臣”的资格。朝廷不但默认家族对其成员有处置的“自由裁量权”,甚至不惜动用国家机器来维护这种家族权威。就如哪吒那样,你成功地还了父亲的债,但朝廷出手,依然将你拉回来,让你重新作李天王的儿子,那个比家更大的“家”,你根本挣脱不了;沉香救出了母亲,和他的舅舅不惜一战,可是最后抗争的结果是:皇族的名分得到了承认,好比台湾的章氏二兄弟被蒋家默认了血统,以后自然是飞黄腾达了;而那个无家可归的孙猴子,为了保证他对玉皇大帝、如来佛的忠诚,给他找了个家,让懦弱无能但朝廷百分之一百放心的唐三藏作他的师父,并给予三藏充分的授权——念“紧箍咒”。

三个叛逆者最后回归了体制,除了死亡外,在中国这是他们惟一的出路。中国的父母和历代统治者,也一再确认家国的同构同质,以表明自己对子民有着天然的处置权。古语说: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行,论行天下无孝子。也就是说,衡量是否是孝子要看他有没有一颗时时刻刻“孝顺”的心,而不是对父母的回报,你对父母无论做多少回报,都偿不了父母生养你的“债”,而当政者也以这种父母的角色出现,你所有的一切,都是朝廷、政丄府给你的,你只能尽忠报恩,而且必须时时怀着一颗“忠心”,君可以负臣,当政者可以负老百姓,但臣不能负君,老百姓不能负当政者。雍正皇帝曾经就对臣子们说,关键看你们的心,你们有一颗忠心,无意办了错事,朕也不责怪。

在古代中国,父母、当政者大多是这样对待子女和百姓的。当政者也乐于把自己打扮成养育一切的父母,父母虽然打你们,骂你们,那是为你们好。你们必须无条件的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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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汤搞夏桀的这套把戏,到了他的子孙商纣王执政期间,又被商的敌人周武王完完全全学过去了,而且加以发扬光大。周武伐纣,洋洋洒洒作了《泰誓》和《牧誓》,为文的篇幅气势以及占据道德制高点的自信,比《汤誓》进步多了。不过虽文有简繁之分,却理由完全一样。武王姬发说:“今商王受(即纣)弗敬上天,降灾下民,沉湎冒色,敢行暴虐,罪人以族,官人以世,惟宫室台榭陂池侈服,以残害于尔万姓,焚炙忠良,刳剔孕妇。皇天震怒。”反正就是数落商纣种种劣迹,简直是头上长疮,脚底流脓,坏透了!什么酒池肉林,什么炮烙之行,什么破开孕妇的肚皮呀,大约《封神演艺》中关于这位鹿台自焚的国王残暴的故事,源头就是这篇文章。“肆予小子发,以尔友邦冢君观政于商。”“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商罪贯盈,天命诛之。”“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纵之。尔尚弼予一人,永清四海,时哉弗可失。”

将商纣师说成恶贯满盈的暴君后,姬发同志就可以洋洋洒洒大谈特谈自己进攻商国的合法性。姬发的聪明在于他已经将天意和民意微妙地混为一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的儒家思想在这篇檄文里已经可以窥见。因为纣王荒淫无度,残害百姓,已经得罪了上天,上天让我姬发来出头,给老百姓讨个公道。我既在维护天道,更在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俺就是在为民做主,完全可以代表他们。老百姓支持的事情,上天一定同意的。仔细分析这是个自己预设前提的推理。前提是纣是坏蛋,得罪了上天,我是好人,代表上天。因为纣残害百姓,于是获罪于天,百姓不堪其苦,希望有救星出现。我是上天派来的,我了解到百姓的普遍要求,于是我上承天命,下应民心,代表广大人民讨伐纣王那小子,而且我会给老百姓带来幸福与安定,“永清四海”。自然我就是正义之师、仁义之师。

当时自然没有现代的国际法,但周和商是不同的两个国家,这是没有问题的,伤因为强大,名义上是周等小国的共主,但彼此的关系很松散。武王讨伐商纣的理由似乎就是“人权高于主丄权”。人家商纣剖大臣的心也好,开孕妇的肚皮也好,宠幸自己的妃子也好,盖高高的形象工程鹿台也好,那是人家的家务事,用现在的话来说,这是内政,你丫管得着吗?可周武王不但要干涉人家的内政,而且是大大的干涉,他纠集一支联合国部队,东渡孟津,进入商国的领土,而且理由冠冕堂皇,为了东方那些苦难的老百姓。就像布什和布莱尔组成联军进入伊拉克一样,有很多很多理由,其中一条理由好像是为了拯救伊拉克人民,要救民于水火。呵呵,照俺们的推测,还不是看上伊拉克的石油?就像武王东进一样,看上肥沃的中原大地。

可中国的史书认为这种干涉是正确的。武王的部队是不是正义仁义之师?如果当年牧野之战要是纣王赢了怎么办?仁义和赢得战争没有必然的联系。秦王扫六合,成吉思汗的铁蹄踏遍欧亚,难道他们是仁义之师吗?仁义之师不一定赢,但赢了的部队就可以说自己是仁义之师。谁敢反对?

因此,当我看到宋江在忠义堂前树起“替天行道”的大旗时,我总感觉有些滑稽。连李逵这样抡着斧头见人就砍的主,都敢说是在行天道。他在三十六天罡中称“天杀星”,用公孙胜师父罗真人的话来说,他是上天恨天下失德,派他来专门杀人的。呵呵,杀人的理由都这样充分,就如张献忠屠川一样。难怪匈奴人之王阿提拉蹂躏欧洲,后来欧洲人说那是“上帝的鞭子”。

“天道”的解释权归暴力最强者所有。天道不仅仅是吴思先生所说的“元规则”,它超出了社会活动的一般规则,超过了法律道德,而是整个社会存在的最原初的理由都是暴力最强者给予的,在天道的旗帜下,赢者任何的行为不仅是可以接受的,可以容忍的,而且是必须赞美的,必须找出一大堆理由给予理论支持的。

德配于天,这里的“德”只能是一种自说自话。

天道无常,谁人可替?

我的回答是:天道无常,人尽可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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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er_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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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mag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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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s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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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来乍到,请多多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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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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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江驿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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